1、读者需凭个人身份证或“粤读通”等有效证件上机。
2、请爱护电脑设备和其它公共没施,如有损坏,应照价赔偿。
3、为保护网络系统不受病毒侵害,读者自带软盘、光盘、U盘等自有存储介质上机使用前,需自行做好病毒查杀工作,由使用不当造成的设备损坏,将追究使用者责任。
4、读者不得有从事危害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的行为。
5、读者不得利用互联网上网制作、复制、查阅、发布、传播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:①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;②危害国家安全、泄漏国家秘密、颠覆国家政权、破坏国家统一的;③损害民族尊严、国家荣誉和利益的;④煽动民族仇恨、民族歧视、破坏民族团结的; ⑤破坏国家宗教政策,宣传邪教和愚味迷信的; ⑥散布谣言,扰乱社会秩序,破坏社会稳定的; ⑦散布淫秽、色情、赌博、暴力、凶杀、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;⑧侮辱或者诽谤他人,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;⑨法律、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。
6、本规定未涉及的有关事项,按照国家和广东省有关主管部门制定的法律法规、管理制度执行。